數(shù)字金融
網(wǎng)絡營銷推廣
電商服務
這兩年,有一種無奈叫“看臉”?! ⌒^(qū)強制把人臉識別作為出入的唯一驗證方式,業(yè)主不刷臉回不去家;商家未經(jīng)顧客同意就擅自采集人臉信息,作為跟進營銷的大數(shù)據(jù);人臉識別視頻在網(wǎng)上被公開售賣,有人一不留神就“被貸款”…… 濫用刷臉技術造成不便甚至利益侵害的例子很多, “如果密碼被識破了,還可以換一個,萬一有人盜用了我的臉,我沒法換一張臉??!”近日最高法給人們“撐腰”了。從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開始施行,其中明確規(guī)定,強迫、變相強迫自然人同意處理其人臉信息的均屬侵權。專門的司法解釋,可謂切中痛點?! ∑鋵崳藗儾⒉慌懦馊四樧R別技術本身,畢竟這項技術進步能解決許多現(xiàn)實問題。譬如有的醫(yī)院采用這一技術,能識別出號販子,讓號源回到患者手中;有的救助站借此幫助走失老人和孩子回家;在政務服務領域,刷臉能實現(xiàn)“一次不用跑”,極大提高服務效率……隨著應用場景的不斷增多,刷臉的確帶來了極大便利,這也是智能時代帶給人們的科技紅利?! ∪藗兎锤械氖菫E用。據(jù)APP專項治理工作組去年發(fā)布的《人臉識別應用公眾調研報告》顯示,64.39%的受訪者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有被濫用的趨勢,30.86%的受訪者已經(jīng)因為人臉信息泄露、濫用等遭受損失或者隱私被侵犯。本應帶來便捷與安全的技術,卻起到了反作用,顯然不是技術本身的過錯,而在于使用者出現(xiàn)了問題。有的為了跟風或者圖簡便,卻未考慮隱私保護問題;有的片面理解智能化,以刷臉技術凸顯自己“高大上”;有的則純屬不法分子唯利是圖,故意侵害他人權益……顯然有違科技進步的本質?! 〈舜巫罡叻ǔ雠_規(guī)定,從法律層面做出明確界定,等于畫下一道紅線,將倒逼使用者進行自我約束。對許多服務提供者來說,與其認為被戴上一道緊箍咒,莫如將之視為反思服務流程的機會。比如服務的便捷、精準,是不是一定要在技術支持下才能實現(xiàn)?有沒有其他方式能取得同樣甚至更好的效果?科技只是手段之一,科技時代也并非處處看臉不可。只要是站在被服務者的立場想問題,相信一定會找到其他適用的招法。不獨是針對人臉識別如此,對于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科技手段,相應的反思也必不可少。